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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度志愿服务先进典型宣传推选活动开始啦!

发布日期:2022-02-21 14:21

为深入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市委五届十一次全会精神和县第十五次党代会精神,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大力弘扬奉献、友爱、互助、进步的志愿精神,进一步推动我县志愿服务制度化常态化,奋力建设生态美、经济强、百姓富现代化新垫江,经县文明委研究决定在全县范围开展2021年度志愿服务先进典型宣传推选活动。




主办单位

县委宣传部、县民政局、县志愿服务联合会




推荐类型

1.“垫江县最美志愿者”10名

2.“垫江县最佳志愿服务组织”5个

3.“垫江县最佳志愿服务项目”3个

4.“垫江县最美志愿服务社区”2个

5.“垫江县最美志愿服务站(岗)”2个




推荐条件

(一)最美志愿者推荐条件

1.在“全国志愿服务信息系统”或“垫江县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云平台”注册的志愿者,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积极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大力弘扬奉献、友爱、互助、进步的志愿精神,有很强的社会责任意识、奉献意识。

2.长期积极参加志愿服务活动,在新时代文明实践、理论宣讲、乡村振兴、疫情防控、抢险救灾、社会治理、环境保护、助弱帮困等重点工作中,事迹突出、群众认可。

3.具有参加志愿服务活动所需的专长和能力,2021年度在“全国志愿服务信息系统”“垫江县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云平台”等服务时长25小时以上。不能通过信息系统提供服务时长记录的,需要提交服务时长说明材料,逐条说明服务时间、地点、内容、时长等情况,并由服务组织方盖章。

4.曾获评县级“最美志愿者”或市级以上志愿服务先进典型的不再推荐。

(二)最佳志愿服务组织推荐条件

1.在“全国志愿服务信息系统”“垫江县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云平台”注册或依法在民政部门注册的志愿服务组织。无任何不良记录,公信力强。经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领导机构或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同意,成立并开展活动1年及以上的志愿服务组织,表现特别突出的,可参与推荐。

2.志愿者队伍相对稳定,注册志愿者人数原则上不少于20人(表现特别突出的志愿服务组织的注册志愿者人数最低不得少于10人)。

3.按照市文明委《关于推进志愿服务制度化的意见》(渝文明委〔2014〕3号)和市委宣传部、市文明办、市民政局、市财政局等8部门《关于支持和发展志愿服务组织的实施意见》(渝文明办〔2018〕2号)要求,制度健全、管理规范、运行良好,吸引力凝聚力较强。

4.有明确的服务领域,有成熟的志愿服务项目,经常组织开展志愿服务活动。

5.志愿服务成效显著,在参与新时代文明实践、理论宣讲、乡村振兴、疫情防控、抢险救灾、社会治理、环境保护、助弱帮困等方面贡献突出,服务对象评价高,社会反响好。

6.曾获评县级“最佳志愿服务组织”或市级以上志愿服务先进典型的不再推荐。

(三)最佳志愿服务项目推荐条件

1.持续稳定开展活动,项目实施时间1年及以上,参与人数有一定广泛性,参与项目的注册志愿者原则上不少于20人。

2.项目定位明确、运作规范,具有操作性、持久性,具备完整的工作方案、规范的管理制度、科学的运作模式、齐全的档案资料。

3.在当地或所在系统内有较大影响,在新时代文明实践、理论宣讲、乡村振兴、疫情防控、抢险救灾、社会治理、环境保护、助弱帮困等方面产生了明显社会效益。

4.具有积极的示范效应,对社会公众具有带动、引导作用,符合当地社会需求,具备可复制性及在全县范围推广的条件和价值。

(四)最美志愿服务社区推荐条件

1.坚持把开展志愿服务与创新社区治理结合起来,积极开展文明实践活动,社区内环境整洁,邻里关系融洽。

2.大力弘扬志愿精神,社区志愿服务氛围浓厚,注册志愿者人数占社区常住人口的比例≥10%。

3.按照中央文明办制定下发的《社区志愿服务方案》(文明办〔2014〕2号),制定了社区志愿服务工作流程,拥有完善的志愿者招募注册和管理培训制度、志愿服务记录制度、志愿服务激励嘉许和回馈制度。

4.积极推动志愿服务与社区党建有机融合,辖区内的共产党员、共青团员到社区报到,积极参加社区志愿服务。

5.采取社会工作者带志愿者的活动方式,组织志愿者围绕理论宣讲、邻里守望、家政服务、文体活动、心理疏导、医疗保健、法律服务、环境保护等内容,广泛开展形式多样的志愿服务活动。开展的志愿服务项目不少于2个,组建的志愿服务队伍不少于2支。

6.积极协调辖区内企业、机关、学校、医院和公益慈善类、城乡社区服务类社会组织成立专业志愿服务队,到社区开展志愿服务活动。

7.曾获评县级“最美志愿服务社区”或市级以上志愿服务先进典型的不再推荐。

(五)最美志愿服务站(岗)推荐条件

1.在乡镇(街道)、社区(村)、公共场所、窗口单位设立的志愿服务站(岗)参与推选。

2.有固定场所和必要的工作设施,有明显的志愿服务标识;有专兼职工作人员,负责日常管理;有可持续的志愿服务内容,常态化开展志愿服务活动;有稳定的志愿者队伍,保障志愿服务持续开展;有志愿者注册管理、业务培训、激励保障等相关制度。

3.有广泛影响,服务效果好,群众满意度高,社会反响好。

4.曾获评县级“最美志愿服务站(岗)”或市级以上志愿服务先进典型的不再推荐。



时间安排

(一)择优推选(2022年2月23日前)

在层层择优推荐的基础上,各乡镇(街道)、各部门(单位)、各社会组织按要求积极推荐上报。

(二)综合评审(2022年2月24日)

县文明委牵头,通过召集相关部门(单位)评审、服务对象评议等多种形式,初步提出建议名单,并在县属媒体公示。

(三)发布典型(2022年3月上旬)

在县属媒体正式公布“垫江县最美志愿者”“垫江县最佳志愿服务组织”“垫江县最佳志愿服务项目”“垫江县最美志愿服务社区”“垫江县最美志愿服务站(岗)”名单并行文通报表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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